冬春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持全省冬春动物疫情稳定控制,1月18日,省防指印发《开展冬春动物疫病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湘防重病指〔2021〕1号),自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制免疫到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强制免疫病种,所有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清洗消毒到位。养殖场、屠宰场、家禽交易市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人员、车辆、物资、场地消毒制度。生物安全到位。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家禽交易市场必须完善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提升生物安全水平。疫情处置到位。对发现的疑似疫情和监测阳性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果断处置和报告。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物资储备到位。加强疫苗、消毒药品、人员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和供应。
二是落实工作任务。开展冬春专项监测排查。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牛结节性皮肤病为重点,由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对辖区的养殖场(户)开展全面的动物疫病大排查。开展冬春集中补免。组织免疫效果“回头看”,对漏免、补栏畜禽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和加强免疫。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对养殖场、家禽交易场所、屠宰场、运载工具等重要环节进行集中全面消毒;严格落实家禽交易市场消毒、清洗、休市制度,必要时采取集中休市消毒等措施。强化调运监管工作。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检疫申报、调运落地报告和隔离饲养制度,省际边境指定通道检查站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中南区生猪调运政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强化屠宰监管。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认真落实“点对点”备案、凭证入场、查证验物、宰前检查和驻场检疫制度。强化疫情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应急队伍、完善应急机制、细化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强化应急储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疫情及时规范处置。强化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技术培训活动,指导养殖场户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饲养管理水平。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冬春动物疫病防控集中攻坚行动作为保障生猪产业发展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县市区防指主要领导要主动上手、推动落实。各级防指办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州防指办要将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情况,于3月31日前报省防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