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漾濞县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按照《2020年度大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12月17日~18日,由大理州漾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大理州漾濞县农业农村局和大理州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2020年
兽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本次检查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采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的方法(由全国企业信息系统中抽取,抽取比例为1%,抽取对象为2020年10月以前获得《营业执照》和《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组对随机采取的漾濞漾江镇兽康药店和惠泽养殖服务部鸡街乡分店进行了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机构人员设置、实施设备、卫生、生产质量管理、兽药追溯实施相关台账等情况现场实地检查。
联合检查组通过检查发现:漾濞漾江镇兽康药店无供货商资质材料;惠泽养殖服务部鸡街乡分店的从业人员公示栏不完善。
联合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经营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经营企业负责人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同时,提交整改照片和整改报告。
通过此次兽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检查组进一步规范了大理州漾濞县兽药经营和使用行为,落实兽药监管责任,提升全县兽药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兽药行业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