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按照《2020年度大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大理州相关部门开展行动。
由大理州鹤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大理州鹤庆县县农业农村局和大理州鹤庆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2月21日~22日联合开展了2020年
兽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抽查前,2020年兽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组按照ldquo;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
2020年兽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组分别对鹤庆县松桂美德兽药销售中心、鹤庆县祥瑞兽药店、鹤庆县农之道兽药经营部开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联合抽查组发现:
由于《营业执照》是前置审批的原因,鹤庆县松桂美德兽药销售中心和鹤庆县农之道兽药经营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经营范围里有兽药经营的内容,事实上是没有通过兽药GSP认证,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也未经营兽药。
鹤庆县祥瑞兽药店通过兽药GSP认证,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但兽药产品购销存经营记录数据上传不全面,联合抽查组要求鹤庆县祥瑞兽药店建立守法、诚信,规范的兽药经营秩序。
联合抽查组全面检查兽药GSP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是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购销记录不完整以及销售假劣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批准使用的兽药的行为,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
兽药经营企业不按GSP管理和不使用兽药可追潮系统的需依法处理。
对符合从重处罚的情形,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97号公告规定对相关兽药经营企业予以从重处罚。
通过这次联合抽查,大理州鹤庆县农业农村局、大理州鹤庆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高了大理州兽药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促进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