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沃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等3家单位共18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附后),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1年1月6日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