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贾万萍等领导(专家)4人到宁洱县对规模养殖场和
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查验)进行检查指导。
宁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杨德平等3名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市所领导(专家)深入宁洱县规模养殖场和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查验)现场开展查验工作。
本次查验工作,规模养殖场和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查验)联合查验小组根据履行规模场常规检查,对云南鹏飞牧业有限公司、宁洱涵养殖厂等规模养殖场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生产区与生活区分设、有无害化处理设施、企业生产经营制度、养殖档案、用药记录和休药制度、申报检疫等情况。
通过对云南鹏飞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洱涵养殖厂进行检查,联合查验小组一是建议云南鹏飞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场区搬迁完成后,尽快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完善养殖档案记录等。
联合查验小组二是建议宁洱县涵养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安置、做好牲畜疫病防控等工作。
针对存在问题,联合查验小组责令2个规模养殖场限期改正。
规模养殖场和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查验)联合查验小组以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为依据,对宁洱惠丰兽药经营部、宁洱来巧兽药销售部进行复审,对宁洱陶家兽药经营部、宁洱勐先便民家畜兽药店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查验兽药经营企业硬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配备、所经营兽药产品购进、销售记录台帐等,认真开展审核验收工作。
根据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宁洱惠丰兽药经营部、宁洱来巧兽药销售部通过复审资格。
联合查验小组对宁洱勐先便民家畜兽药店进行现场查验,经综合判定,达到兽药GSP查验标准,予以通过兽药GSP验收。
宁洱陶家兽药经营部存在质量技术监督员不符合要求、人员公示栏目不清等问题,联合查验小组要求宁洱陶家兽药经营部进行整改,等待后期进行验收。
联合查验小组对宁洱县规模养殖场和兽药企业进行指导、查验,以纠正宁洱县规模养殖场中存在问题,促使规模养殖企业规范生产和经营。
目前,宁洱县境内达到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兽药经营企业以达22个,全面贯彻落实注册安装使用云南省兽药管理系统、假劣兽药监督检查等措施,促使宁洱县境内兽药经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专家)到宁洱县对宁洱县规模养殖场和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查验)进行检查指导,对宁洱县境内畜牧生产投入品兽药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起到及其重要的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