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加强配合,落实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
电话:010-59192678
传真:010-59193157